走近海员 了解海员 关注海员
600年前,中国伟大的航海家郑和带领的船队,把中国人民和平共处的美好愿望带给世界各国……
有这样一句话:“没有海员的贡献,世界上一半的人会受冻,另一半人会挨饿”。
海员,是个古老的职业,在科学技术不发达的过去,海上探险、海上贸易造就了海员,海员促进了人类的文明与进步。
海员,更是个永恒的职业,在科学技术发达的今天,海员将伴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走向未来,创造人类美好的明天。
海员,具有宽广的胸怀、坚韧不拨的毅力、活泼开朗的性格,吃苦耐劳的精神。
海员,识气象、辨星相、驾驭机械、操控仪器、迎送日与月、迎顶风与浪,驾船行大洋。
海员,是人类经济活动中的崇高职业,
海员,为世界经济的发展、航运事业的进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海员系指在该公约所适用的船舶上以任何资格受雇或从业或工作的任何人员”。
----引自2006年通过的《2006年国际海事劳工公约》
一、海员职业篇
1.职业特点
驾驶海船,漂洋过海,海员是一种特殊的职业。其职业特点与其它职业具有共性,但更有许多不同点。
驾驶与管理船舶需有专业知识,这决定了海员职业的技术性;
驾驶与管理船舶的过程中每个海员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互不替代,这决定了海员职业的独立性;
驾驶与管理船舶是个系统工作,需要海员协同工作,这决定海员职业的团队性;
海员远离陆地,以船为家,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驾驶船舶,在各种海况的大海上长期航行,这决定了海员职业的艰苦性、风险性。
这些特点,确定了海员不仅要有强健的体魄、娴熟的专业技能,还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海员职业对从业人员具有相当高的职业素养要求。
2.海员职务
船舶上有多种不同的工作岗位,岗位不同,工作内容与要求也就不同,要有适任的海员来完成岗位工作。
海员职业按职务层次划分,分为高级海员和普通海员二类。
高级海员从事船舶驾驶、管理等技术要求较高的工作,培养周期长,成本高,待遇高;普通海员从事一般技术性工作,培养周期短,见效快。
按专业性质划分,分航海技术专业(又称船舶驾驶)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又称船舶轮机)二个专业职务。航海技术专业负责船舶航行和甲板机械的维修保养,轮机工程技术专业从事船舶主机等机器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航海技术(船舶驾驶)专业海员职业可分:船长、驾驶员(大副、二副、三副)、值班水手。
“船长”是船舶的指挥官和负责人,全面负责船舶的安全航行和营运。
“大副”、“二副”、“三副”分别负责船舶驾驶工作、甲板部日常工作、货物装卸工作、救生及消防工作。
“值班水手” 在值班驾驶员、水手长的领导下,履行值班职责或参加维修保养工作。
轮机工程专业海员职业可分:轮机长、轮机员(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值班机工。
“轮机长”是船舶的技术总管,负责保证船舶的所有机械设备、主机系统的正常运作。
“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负责船舶机舱人员的日常管理,特别是负责主机、辅机操作与运行、机舱设备的保养和保管、船上其它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
“值班机工” 在大管轮和机工长的领导下,履行轮机值班职责,参加机电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考虑到船舶航行时海员工作的特点,一般工作时间被划分为四小时一班,即:0400—0800、0800—1200、1200—1600、1600—2000、2000—2400、2400—0400,由当值驾驶员、轮机员、值班水手、值班机工分别按时轮流工作。
3.职业知识
不同岗位的海员工作,需有不同内容、层次的专业知识来支撑。
航海技术类职业应掌握:航海学、船舶货运、远洋运输业务、海洋气象、船舶通信、航海仪器、水手工艺、航运法规等理论与实践的主要课程知识。
轮机工程类职业应掌握:船舶与海洋工程、电气工程、轮机工程材料、船舶主推进动力装置、船舶辅机、船舶电气设备及系统控制、轮机维护与修理、轮机自动化等知识。
近几年来,应用于船舶的新技术、新设备层出不穷,航运管理模式、管理理念不断更新,以及船舶自动化程度不断提高,需要海员必须具有更高的学科知识,如管理科学、计算机科学、网络知识等。
4.职业素质
对以上专业知识的掌握,仅说明从业人员驾驶与管理船舶具备了必要的条件。但驾驶船舶、运输人员与货物是个复杂的工作,需要海员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惟有如此,作为海员的条件才能充分。对海员综合素质的要求,目的是为了能保障船舶的安全航行,保证旅客及货物快捷、经济地运达。
海员职业的特点决定了海员需要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一般包括:相应的科学文化知识与专业知识、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优秀的语言表达能力、出色的应变能力、团结协作和团队精神、合适的人际交往能力、敏锐的观察力。
古有名言:行车走船三分险。海难事故难以避免,可是,抛开暴风雨、台风、海啸等自然因素的影响,人们发现在海难背后还隐藏着更深的人为因素。
据统计,在海难事故和污染损害事故中,约有80%是人为因素造成的,而触礁、失火、爆炸事故中人为因素的比例高达90%,碰撞事故中人为因素的比例更达到95%。人为因素对船舶安全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
从泰坦尼克号、多纳·帕斯号到我国的“大舜”号以及2006年2月发生的红海沉船事故,都有海员综合素质不高的因素。造成海难事故的人为因素往往是:不适当的时机出航、船舶不适航情况下出海、客与货超载或装载不当、船员安全与事故意识不强、不正确的船舶操纵、处置火灾以及其他事故应急方案的不当等。
5.体面工作
2006年2月,在日内瓦召开的ILO第94届大会中通过了《2006年国际海事劳工公约》,该公约对海员的工作环境条件、医疗、福利、社会保障、工资、休假、起居条件等做出了规定,保障海员能够体面工作。我国与世界上其它国家一样,为海员体面工作提供了许多保障。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为加强船员管理,提高船员素质,维护船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和保护水域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我国绝大多数的海船都能满足国际公约的要求,海员的工资待遇也远高过陆上其他工种工作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